评价历史事件的方法
评价历史事件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历史性原则
将历史事件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中进行评价,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现实。例如,闭关政策虽然有其消极影响,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自卫作用,因此应给予一定的肯定。
两点论原则
坚持全面评价,既要看到历史事件的积极作用(意义),又要认识其消极影响(局限性)。例如,科举制度在建立之初有积极作用,但到了明清时期则成为束缚知识分子的工具。
阶段性原则
由于历史阶段的不同,同一历史事件所起的作用和结果会有所不同,评价也会有差异。例如,科举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作用和评价截然不同。
史论结合原则
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,准确地概述史实,客观、公正、全面地分析史实,透过现象看本质,正确认识历史事件的本质。
客观性原则
评价历史事件时必须坚持客观、公正而合理的基本原则,用实践的标准和生产力的标准来衡量历史人物或事件的作用。
全面性原则
对所有人物的所有活动或历史事件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和评价,不能只根据某一人物的某一件事进行片面的或局部的分析和断定。
具体事物具体分析的方法
把历史人物所做的事放到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评价,从长远观点来看其效果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。
动机和效果统一的观点
重点看效果,好的动机如果符合客观实际一般会有好的结果,如商鞅变法和北魏孝文帝改革。
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分析
根据唯物主义历史观,客观全面地分析历史,避免偏见和极端思想,不能用现代的法律道德价值观来衡量古代历史。
逻辑思维
用历史来论证事件,用逻辑思维思考问题,避免因个人偏见而影响历史判断能力。
主流性原则
分清历史事件的主流与支流,不能以偏概全,也不能以个人道德标准代替历史进步的标准。
适度性原则
评价历史事件时不能标新立异,不能违背主流学术观点,也不能违背一般人的善恶标准。
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全面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历史事件,避免简单化和极端化的判断。
